中国民居之所以是一个建筑群,与传统的家产继承习惯法相适应。欧洲的城堡建筑,与其社会制度中的长子承袭有关。不论儿子多寡,一律由长子继承城堡,城堡上所刻的姓氏爵位,由一人承继而传袭下去。这种继承法保证了西方人建筑单体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可是中国人家产的继承传统并非如此,多以众子平分为原则,或有偏爱亦以幼子为多。因此,房屋需有很多房间组成,长辈过世后,儿孙都有房子住。以防长辈不在时,儿孙为生存空间而互相争斗。
另外,中国建筑与中国特有的一种人文精神有关。中国不是一个宗教民族,即便有宗教也是一种世俗的宗教,祭拜只是为了满足现世生活的某种需求,并非严格意义的宗教。也许有人会说,目前我国乡村庙宇众多,能说我们没有宗教吗?可这些庙宇和原始时代的大树或石头是一样的,门有门神,灶有灶神,床有床神,厕所也有神,这些神都只是提供人们精神寄托而已,不是一种伟大的精神力量,只是一种实际生活的延长。妇女想生儿,她就去拜拜,拜后就希望兑现,如果她刚好生了个儿子,就拼命地向菩萨身上贴金;如果生了个女儿,大概就不去拜了,等到下次想起来,再去拜另一个神。所以中国人精神寄托的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信仰。对建筑空间来说,由于中国人对人性的重视,故而在建筑的秩序结构中反映出人文社会的精神。民间庙宇建筑与住宅风格是一样的,只是一座华丽的住宅而已,神祇的排列组合,成为家族人伦等级的复制,庙宇中并没有令人敬畏的气氛,而是亲切的、有求必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