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1月1日,26个国家的《联合国家宣言》开始签字。1月1日,美、英、苏、中四国代表罗斯福、丘吉尔、李维诺夫、宋子文(新任外长)先在白宫罗斯福的书房里签了字。1月2日,宣言放到国务院,其余22国大使按英文字母顺序依次签了字。
对于1941年8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与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所作联合宣言称为《大西洋宪章》内所载宗旨与原则的共同方案业已表示赞同,深信完全战胜它们的敌国对于保卫生命、自由、独立和宗教自由并对于保全其本国和其他各国的人权和正义非常重要,同时,它们现在正对力图征服世界的野蛮和残暴的力量进行共同的斗争,兹宣告:
1.每一政府各自保证对与该政府作战的三国同盟成员国及其附从者使用其全部资源,不论军事的或经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