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却并不是这样,因为这些行为都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应用,是决定法律状况的一种个别行为。只要我们将法律这一词所蕴涵的所有观念确定下来,就会很显然地明确这一点。同样的,在考察其他分类时,我们会发现,每当人们认为自己看出了主权分立时,就要犯错误;而那些被人们认做是主权各个部分的权利,都只是从属于主权而已,并且要永远以最高的意志为前提,这些权利都只是在执行至高无上的意志……
诚实是智谋的基本条件
作为德国唯心论的奠基者,康德虽然写了若干关于政治问题的有趣文章,但他在政治上取得的成就远没有哲学上重要。
康德生于1724年,家人都是虔诚的新教徒,他先后经历了“七年战争”、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当政的初期,虽然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是动乱的,但他个人的生活环境却是平稳而有规律的、学院式的。
1740年,康德进入哥尼斯堡大学学习。最初,他接受的是莱布尼茨的哲学,由伍尔夫派传授,可是对他产生深刻影响的却不是莱布尼茨,而是卢梭和休谟。从1746年起,康德去了一个乡间贵族家庭担任家庭教师,之后又重返哥尼斯堡大学继续完成大学学业,取得编外讲师资格。1770年,他被任命为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后升任为哥尼斯堡大学校长,此后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