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到了某年夏天,李明和小芳在山坡的玉米地旁割猪草,李明提议钻到玉米地里去“办锅锅儿”(过家家),小芳毫不犹豫地跟着他去了。可那天,李明带着她钻进玉米地后,却没有给她煮泡鸭蛋吃,而是跟她扮起了夫妻:两人解开衣服,相互把对方身上有的和没有的都看了,摸了,然后李明就趴到她瘦骨嶙峋的身上,像只发情的小公狗,嘻嘻哈哈地乱扭乱动。
那年,李明十三岁,小芳十二岁。虽然忙乎了大半天,两人都不知道做了些什么,可从此以后,小芳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她和李明之间有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好像她身上有啥东西被李明偷走了,拿去了,她心里欠欠的,总是牵着挂着他,可又羞羞的,有些怕见他。于是到了家里请客需要她再去李家的时候,她就有些犹豫了,她红着脸对母亲说,回回都叫我去,你咋不叫哥去呀?母亲拍着她的头说,你嘴乖,你才请得来嘛。然后就不由分说地将她往外推,说快点去吧,回来我给你啃骨头!她只得去了。可去了后,她将李家人挨个挨个地都叫了,就是不叫李明。她不好意思开口叫他了。可嘴里不叫,心里又特别地想他去,于是她就倚在门外磨蹭着,忸怩着,拿眼偷偷地瞅他。直到看见他也站起来,跟在家人后面往她家走去时,她才像一个飞蛾子似的扑扇着,跑到前面去了,欢欢喜喜地跑去向她妈报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