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华应该看懂了周时好的姿态,赶忙出声来打圆场,介绍尸检结果说:“死者系遭扼颈致死,死亡时间为5月21日傍晚5点到6点之间。死者左侧脸颊有挫伤,应该被掌掴过,背部有明显的瘀痕,说明被扼时曾奋力挣扎,不过下体未见暴力侵犯痕迹,毒化物和酒精检测也未见异常。还有,如你们现在所看到的,死者尸体被肢解成六个部分……勘查员在死者住处找到一把可充电手持式小电锯,锯条是细齿形的,长15厘米,宽1.9厘米,厚度为0.9厘米,通过对锯条上残留的血迹和肉屑进行DNA检测比对,结果证实肢解死者的工具正是这把电锯,电锯的手柄部位被凶手细致擦拭过,故未采集到任何指纹。”
“我看这些尸块切口有重复和偏移的痕迹,估摸着凶手使用电锯并不算熟练。”周时好指了指解剖台上的尸体,一副内行模样说道,“而且各个部分的尸块表面,都没有大面积血溅迹象,说明刘媛媛被肢解时穿着衣物。”
“您分析得很对,不仅如此,你们几位过来看看……”沈春华冲对面的三人招招手,然后转身走到自己的大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摆着被害人的衣物,包括一个白色蝴蝶结头饰、一件白色围裙加黑色低胸超短裙套装、一条红色内裤、一双白色长手套、一双白色高筒丝袜、一双黑色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