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修道院学校(Monastic Schools)
修道院学校是以修道院作为存在的基础和保障的。关于修道院制度,道森认为:“对中世纪文化起源的任何研究,都不可避免地要给西方修道院制度的历史以重要地位,因为,在从古典文明的衰落到12世纪欧洲各大学的兴起这一长达700多年的整个时期内,修道院是贯穿于其中的最为典型的文化组织……通过修道院制度,宗教才得以对这些世纪的整个文化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和决定性的影响。”[40]这表明修道院制度在西方文化史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作为教会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修道院制度“是作为对整个希腊世界和罗马世界的古典文化传统的一种抗议而起源于非洲沙漠的”[41]。它是宗教苦行主义和禁欲主义的一种制度化产物。在修道院的逐步发展、壮大过程中,修道院于6世纪确立了其制度化的《圣本尼狄克教规》(Benedict's Rule),标志着修道院制度被罗马精神和西方教会的传统最后同化。《圣本尼狄克教规》真正发挥影响是在9世纪的加洛林时代,所以有学者也把9世纪称为“本尼狄克世纪”。正是在加洛林时代才最终确立了《圣本尼狄克教规》在西方作为宗教生活的普遍准则的地位,由此也使加洛林文化打上浓烈的修道院色彩,修道院学校便是这种文化现象的一种具体体现。